数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
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相关文件和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勇
组员:蒋月评 郭振远 雷渊 熊林杰 易学军 熊雅 陈树芸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熊雅
组员:胡蕾 彭豪 孙鹏 余连新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小组
组长:熊林杰
组员:蒋月评 黄勇 郭振远 彭岳建
4.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复试小组
二、资格审查
1.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复试。
2.材料审核
(一)《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后,于4月22日前发送至sxyjs@hnu.edu.cn);
(二)考生按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湖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的材料,于4月22日前邮寄给湖南大学数学学院殷景霞老师(0731-88823121)。学院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
三、考核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使用我校统一选用的软件平台(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确保复试过程安全、流畅、稳定。复试前安排对参加复试的同学进行软件平台的使用培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复试时间:
时间 |
安排及注意事项 |
备注 |
4月20日前 |
加入复试管理群:务必于202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实名加入QQ群(群号码:834277575(申请入群时需要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以便通知网络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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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15:00开始设备调试 |
请复试考生准备好电脑一台,摄像头两个,音响及收音设备,手机一台,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 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提前联系学院寻求支持和帮助。 请复试考生准备好A4白纸和黑色签字笔,供答题使用。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4月26日14:30开始 |
面试: 1、准备以下材料,面试时通过视频展示: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准考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成绩单。 2、①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网络畅通。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②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 ③复试全程考生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④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⑤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⑥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⑦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院系规定方式与招生院系保持沟通。 |
面试分组安排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QQ群动态 |
四、考核与复试
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1.分值
(一)申请考核制
英 语: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一:基础知识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二: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60分合格)
(二)硕博连读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60分合格)
2.考核内容
复试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位考生务必准备10-15分钟的PPT介绍基本情况,着重阐述对所报专业的理解和未来研究计划。
五、录取和公示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考核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④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七、对考生的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3.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1044,熊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2年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2849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数学学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