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结合学校博士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7年硕博连读生、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审核 2018年3月13日上午8:30-9:30申请学生到数学院326办公室报到,上交报名纸质材料。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寄送截止时间和寄送地址 2018年3月12日17:00前 湖南长沙岳麓区湖南大学综合楼后数学楼327室;电话:88821501 二、综合考核 2018年3月13日下午2:30-4:00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地点:学院425会议室。 学院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与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能力测试10分,专业综合测试60分,材料评价30分。同时学院还应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查。 三、录取和公示 2018年3月14日前,学院完成考核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1、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 2、无导师接收的,不予录取。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在本院网站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研究生秘书到计划财务处缴纳资助基金,同时学院将拟录取考生的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认证材料、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整理好交研招办进行审核。 四、相关说明 (一)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将于2018年9月进入博士生阶段学习,享受博士生待遇。 (二)硕博连读生不得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②硕士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③硕士期间,申请人未进行全脱产学习的,档案不在学校的。 ④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的。 (四)未尽事宜以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为准。 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教学办 2018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