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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数学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训练(“孕穗”)计划

发布时间:2020-07-10 11:20    浏览次数:    来源:

湖南大学数学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训练计划

(简称“孕穗”计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湖南大学数学学院结合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湖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特制定本计划,以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和学术自信为导向,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基础科研能力为目标,支持高年级本科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数学基础理论和交叉领域研究与实践工作,提高数学学科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一、适用对象

学生:数学学院在读3-4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教师:1、有时间、精力和热情指导本科生科研或实践工作的本院教师;

      2、有兴趣指导本科生开展交叉领域研究和实践的本校非数学院教师(需与本院教师联合申报)。

二、学生申报条件

1、通过所有已修读的必修课程;

2、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和实践。

三、申报过程

1、导师设岗:每年七月份,由指导教师或团队以课题的形式向学院申报岗位,明确项目主题、内容、要求以及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或每个教学团队可指导本科生人数不超过5人)。

2、定期推送:学院在每年暑假第一个小学期向学生公布申报岗位以及相关内容和要求。

3、学生申报:每年暑假第二个小学期,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导师岗位,个人自愿提出申请。

4、双向选择:指导教师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在互相选择之前,老师应该和学生至少有一次较深入的谈话,对课题和任务进行介绍和充分的了解。

5、学院审核公示。

6、学院,导师,学生三方签订任务书。

四、过程管理 

1、课题指导:全程实行导师制管理,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研究与实践。指导教师应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科学研究与实践的兴趣、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坚韧顽强的意志品格;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完成研究计划,及时指导和跟踪,对研究与实践活动作出评价、意见和建议。指导教师主要职责是

1)指导学生修课和选课;

2)指导学生制定研究与实践计划;

3)指导学生完成研究与实践活动;

4)指导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

2、交流学习:为开拓学生视野,引导学生的科学研究与实践兴趣,展示本科生科研计划训练成果,学院资助学生参加高质量的暑期学校和学术会议,定期组织科研与实践交流活动,为学生提供科研与实践的交流平台。

3、中期考核:学院对学生的研究与实践进展进行跟踪管理,每年五月份以答辩的形式对课题进展实施中期考核,主要包括是否按计划要求和进度计划完成科研任务、是否存在困难和问题、是否可以继续进行研究与实践等内容。考核优秀、良好和合格的学生或团队分别推荐湖南大学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创新项目,考核不合格的学生或团队终止科研与实践训练计划。

4、经费资助:学院给每个指导教师或团队按5000//年的标准发放创新训练指导基本运行经费,中期考核后获批湖南大学国家级和省级创新项目的指导教师或团队在基本运行经费的基础上分别增加2万元/年和1万元/年。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学校的财务制度,且指导教师必须预留学生必要的差旅,图书以及打印复印等费用。

五、课题结题与验收 

创新训练课题以本科毕业论文的形式进行结题,通过答辩的形式进行验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即为课题验收合格。获得湖南大学国家级和省级创新项目的课题,若课题组成员的毕业论文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1)通过课题中期考核;

2)论文格式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论文格式审查;

3)指导教师同意推荐,且指导教师评分不低于80分;

4)论文查重重复率不超过8%;

获得申请参与学院组织的优秀毕业论文答辩的资格。每年五月,学院组织优秀论文答辩,并邀请校外相关方向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和学生答辩进行综合评价。最终论文答辩获得的等级即为课题结题评价等级。

六、对参与“本科生创新能力训练计划” 学生的评价 

1)通过结题验收的同学可以申请认定学科创新学分,认定学分数为2学分;

2)学院对课题结题验收获得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适当奖励,并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3)在课题研究与实践以及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后将即时终止课题计划、取消相关立项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对参与“本科生创新能力训练计划” 指导教师的评价

1)教师指导的课题研究项目正式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或参加全省、全国学科竞赛获奖,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课题结题获评优秀的指导教师,学院将给予年终绩效奖励。

3)对于指导学生成功保送或考取第五轮学科评估A类高校,或境外排名前100高校且获得全额奖学金资助的指导老师,学院将给予年终绩效奖励。

4)对课题研究与实践指导不力、学生满意度低的教师,学院将督促其改进;对改进不力的指导教师将暂停当年和下一学年其指导学生开展“本科生创新能力训练计划”各类活动的资格。

5)指导教师在上一年度发生学术道德问题或该指导教师课题组学生出现学术道德问题并且导师负有较大责任者;上一年度该导师名下本科生未实质参与科研与实践工作的人数达到 1/2 (含)以上的,或者学生反映不提供实质指导的教师,当年和下一年暂停指导“本科生创新能力训练计划”的资格。 

本训练计划的目的是学生教师双方共同受益、共同提高,不以指导学生发表论文为导向。指导教师通过鼓励学生研读经典书籍、文献,掌握文献阅读和查阅方法,通过研究与实践培养学生的严谨的科研思维习惯、专业论文写作能力和基础科研能力,让学生就所学知识能初步看到与日后解决研究课题或者工作之中问题的衔接和桥梁。同时也使老师加深对学生学习和认知习惯的了解,掌握学生的薄弱环节,以便日后教学过程作出相应的调整和适应。

人生的“拔节孕穗期”,在青春岁月博观约取,才能在人生旅程厚积薄发。广大学子只有将远大理想厚植于生活,在跋山涉水的征程中锤炼出顽强拼搏的意志,脚踏实地干事创业,才能以青春之力助推伟大梦想,让伟大事业在青年的接续奋斗中薪火相传。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湖南大学数学学院

20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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