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为做好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工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电话:0731-88822849。
二、招生计划
请参见《湖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
我校使用的软件平台为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时间 |
安排及注意事项 |
备注 |
5月20日前 |
加入复试管理群及投递资格审查材料: 务必于2020年5月20日(周三)中午12:00前实名加入QQ群(群号码:1055162719(申请入群时需要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以便通知网络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和准考证(考生到报名系统中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11-19日。) (2)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8)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9)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10)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获奖材料。 |
电子邮箱: 370462643@qq.com |
5月20日前 |
在QQ群确认参加面试,放弃复试的考生请提交放弃申请(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本人放弃复试的申请及身份证扫描件或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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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
设备准备及测试。 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面试设备困难考生,请提前与学院招办联系提供相关协助。 保证面试场地网络环境稳定。正面使用设备不推荐使用智能手机,如必须使用智能手机,请提前做好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的准备。(正式面试时同样要求) 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5月20日前 |
缴纳复试费。 登陆“湖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
支付平台网址: http://xysf.hnu.edu.cn/ |
5月23日8:00开始 |
面试: 1、准备以下材料,面试时备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准考证。 2、 ①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网络畅通。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②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 ③复试全程考生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④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⑤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⑥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⑦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院系规定方式与招生院系保持沟通。 |
面试分组安排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QQ群动态 |
四、复试分值与内容
类别 |
分值 |
时间 |
考核项目 |
备注 |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
100 |
5分钟 |
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
60分合格 |
100 |
5分钟 |
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
60分合格 |
100 |
10分钟 |
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
60分合格 |
100 |
10分钟 |
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研学术诚信等方面 |
60分合格 |
五、录取和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
六、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
(一)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援疆师资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
(二)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毕业时可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除以上三类专项计划外的考生,我校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已获硕士学位者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对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
湖南大学数学学院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