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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活动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27 14:43    浏览次数:    来源:

2011-11-10 08:50

教工活动室管理规定

 

 

教工活动室是本院教职工健身、娱乐的活动场所。为了保持活动室的良好环境,保证活动室的有序开放,请大家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1.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中午11:30---14:00,下午17:30---22:30

周六,周日:全天

2.教工活动室由行政秘书负责管理,聘请传达室值班员协助管理。非上课时间参加活动的教工,请找传达室值班员开门,并进行登记。

3.活动时请注意安全,爱护设施,讲究文明礼貌。练习响声大的器械,注意轻起轻放。

4.严禁私自搬动设施设备,人为损坏设备照价赔偿。未经学院许可,不准私配教工活动室钥匙。

5.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准在活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

6.活动完毕,请将设备恢复原来状态,切记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2005.11.18

最后更新于: 2011-12-08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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